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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安徽分公司提醒您,签订保险合同背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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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案例介绍。赵先生一直想给母亲王女士买一份大病保险,希望在母亲出现健康问题时能提供一份保障。赵先生在没有与母亲充分沟通并获得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主张代表母亲签订保险合同。一年后,王女士被诊断为严重的心血管 ...
案例介绍。泰康同背
赵先生一直想给母亲王女士买一份大病保险,人寿希望在母亲出现健康问题时能提供一份保障。安徽赵先生在没有与母亲充分沟通并获得明确授权的分公风险情况下,主张代表母亲签订保险合同。司提
一年后,醒签险合王女士被诊断为严重的订保心血管疾病。赵先生悲痛欲绝地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泰康同背认为母亲的人寿情况完全符合保险合同中严重疾病的赔偿范围。然而,安徽在审计过程中,分公风险保险公司发现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上的司提签字并不是由被保险人王女士本人签署的。根据有关法律和保险条款,醒签险合这种签字行为可能会导致合同效力的订保缺陷。
保险公司随后启动了详细的泰康同背调查程序,并与王女士本人进行了沟通。王女士说,她以前不知道保险合同的存在,也没有授权儿子签字。基于此,保险公司最终做出了拒绝赔偿的决定,并告诉赵先生,由于保险合同的签订,王女士在申请保险时的真实意愿无法确定,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合同。
这个结果让赵先生后悔了。他以为自己为母亲做了一件好事,但由于签约行为,保险失去了应有的保障作用。
案例警示。
本案提醒我们,签订保险合同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诚信原则。被保险人不得随意签订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也应充分重视其签字权利和义务。购买保险时,双方应充分沟通协商,确保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内容、条款、保障范围和权利义务有清晰的了解,并亲自签订合同。只有这样,合同纠纷和索赔风险才能得到有效的避免,保险才能真正成为家庭风险的保护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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